Archive for 08月, 2007

站在时间另一侧的人

站在时间另一侧的人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刘苇

普鲁斯特的雄心和他的天赋是对等的。在这部浩瀚长卷的《追忆似水年华》中,他以细腻的笔触构筑起一座宏伟大厦,不仅它的外观气势夺人,而且它内部的每一处细部又是如此精致灿烂,以至于让人产生错觉,以为这座圣殿是由无数精美片段搭建而成,只需注视其细节而可以忽视其宏伟构架。然而,这部作品却有着极其精妙与宏大的结构,宛如一座高耸入云的教堂;而支撑起这座教堂的材料又是如此飘逸、脆弱、细微、纯洁,犹如空气般轻盈地托着它漂浮在空中。

马塞尔·普鲁斯特

然而对于我来说,真正令我惊叹的是普鲁斯特在作品中呈现出来的诗学意义。这份诗学是奉献给心灵的圣餐,是抵达灵魂福祉的航船,是对美的一种迷恋的优雅的呈现,是坐在记忆河畔的一次沉静的冥想垂钓。这份诗学意义同时也是一次艺术史上的特例,是普鲁斯特花费一生孜孜以求的以自己羸弱的生命展现出来的震惊世人的恢宏篇章。它的谨严是以铺张的方式来编织的;它的神秘是以日常琐事来揭示的;它的深不可测是以绵延的句子来建立的;它的包罗万象是以有限的经验来展露的。它对人物或细节的描绘,不是单纯的状写,而是一种满怀深情的触摸,一种潜入,是点燃印象的火把,然后沿着意识的隧道缓缓前行,深入内心幽深的殿堂,将睡美人唤醒,让她翩翩起舞。

在第一卷《去斯万家那边》中,临睡前期待妈妈的亲吻、玛德莱娜小甜点、圣伊莱尔的钟楼、聆听凡特伊(暗指圣·桑)的音乐与阅读贝戈特(暗指法朗士)的小说所带来的喜悦……在他的魔笔下呈现出奇妙的景象,思绪飘忽,宛如风中的花瓣把幽香带到远方;宛如坠入情网时的芳心迷醉,在温暖的梦中飞翔。

富有仪式感的优雅的自我缠绕的绵长的复合句式是普鲁斯特用来编织这部作品风格最鲜明特征的语言丝线。其中紧密糅合了白日梦幻、孤独中衍生而出的内心旋律、敏感到病态的对周围事物的细微感受、极为精确的观察、沉入深渊般的自我迷恋的意识、神经质的呓语、加上语言弱音器的具有华美装饰音效果的四处弥漫的记忆、万物有灵论的神秘想像、多重时序的涌现、诙谐与甜美,以及猜疑与嫉妒等等。如果说这部卷帙浩繁的《追忆似水年华》(七卷本)是一座巨大的迷宫的话,那么书中长长的复合句既是构成迷宫的砖石,又是引你进入迷宫的向导。它们处在一种“同构”的状态,包裹着连绵思绪与缓慢发展情节的语词,既是作品供语言时装表演的T型舞台,也是语言时装本身;就如同普鲁斯特在书的最后一卷描写自己正在写作这本的情景一样。它们是一个自足的宇宙。

这部书以低声吟哦的语调召唤着神灵的宣谕,以赞歌形式愉悦地叙述着人生烦闷的生活,又以挽歌般的祈祷方式对时间作着悠远的赞颂。普鲁斯特用整个生命来撰写、修饰和完善这部伟大的小说,他一生几乎躺在床上,在密不透风的房间内书写它,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宏伟篇章是对普鲁斯特生命的一次重构与再现,也是对我们日常生活和流逝时间所作的一次礼赞与歌唱。

在我看来,对于二十世纪西方作品来说,这部小说似乎超越于其他小说之上,是西方二十世纪优美作品的一次汇编、一份摘要、一种隐喻似的精华提炼。对于普鲁斯特来说,一生只撰写这一部小说就够了——它的完美足以令世人陶醉;也许,在这喧闹的时代也会令世人避退?

在这部作品中,普鲁斯特喻示了一个重要的法则,那就是心灵法则:一切事物只能在内心中才能找到它的真谛,生命的景象只有透过心灵之镜的反射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深层内在的涵义。回味,才是生活的本质,它比生活本身更为重要;就如同未经阐释的事件是不存在的一样。

追寻逝去的时光,是将烟消云散的时辰,从飘渺的时间之河中打捞上来使之永恒,它是对生活本原的一次确认与追怀,是对生命流逝的一次回眸与首肯。普鲁斯特正是在这样的追忆行为中使自己的生命得以永存。

阅读这样一部作品,需要有充余的时间,在闲暇宁静的午后,让音乐轻柔地漫溢,斟上一杯葡萄酒或香茶,暂时忘却外面喧嚣的世界,坐在临窗的有斜阳照射进来的安乐椅上,以缓慢的语速默念或朗读。这既是对普鲁斯特的一份尊重,也是进入他作品最好的方式。从此,你将被他的奇异与优美击中,忘返尘世,洗尽烦恼。也许,你正被这纷乱的世界所牵制,没有机会休假或整块的时间来阅读这部作品。那么,请允许我传授一个方法:只要你有一、两个小时的空暇,你就可以随时打开这本书,从任何一个片段读起,不必为他故事走向而操心。因为,他是一位散文大师,他常常在叙述过程中游荡出去,宛如看似无人掌舵的帆船随风飘荡,会将你带入到一个令你意想不到的世界。这样,你也就成了一名终极读者——超越于故事之上享受着他的奇思异想、言外之意和一个接一个飞翔而来的惊奇。

普鲁斯特的作品犹如为你开启了一扇雕满花饰的窗户,让你窥见他的内心的瑶草,多重时间在他的笔下同时展现,仿佛神灵架起一座彩虹桥梁,让你满怀喜悦地跨越而过,抵达隐藏幸福之谜底的奇景。而普鲁斯特正是那个站在时间另一侧朝你微笑、嘉许的人。

http://www.mybluesand.com/0803_al9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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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字变得鲜活而永恒

让文字变得鲜活而永恒
周克希
《文汇报》04.4.10

在将近一年的犹豫和准备后,花了一年半时间译就的这本《去斯万家那边》,仅仅是全书七卷中的第一卷。这部译稿是去年七月交付出版社的,一晃又是大半年过去了。
普鲁斯特的这部小说,有过一个中文全译本。我重译,是因为觉得一部小说由十五个人(也包括我在内)合译是个遗憾,掉句洋文,十五个人不止是一个groupe(小组),简直是一支troupe(部队)了。而我重译,正是站在了这支troupe、这个集体的肩上。
这个译本的书名《追忆似水年华》,让人想起李商隐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和《牡丹亭》里的“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确实很美。但正如诗人于坚在一篇文章中所说,这个书名“让人以为追忆的是某种有意义的生活,闪光的生活,所谓过去的好时光。”这不是普鲁斯特的意思。
1934年问世的英译本,书名是Remembrace of Things Past(往事的回忆)。半个多世纪过后,企鹅出版社在1992年出修订本时易名为In Search of Lost Time(寻找失去的时间),并在2003年推出重译的新译本时保留了这个书名。依我看,他们也是“割爱”,舍弃了华美的译名,换用一个比较贴近普鲁斯特原意的书名。
我曾和让-伊夫·塔蒂耶(主持编纂出版七星文库本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的普鲁斯特专家)当面讨论过书名的问题。他觉得“追寻逝去的时光”或“寻找失去的时间”都比“往事的回忆”更贴近于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的本意。而英文书名中的lost(失去),他以为不如用past(逝去)好。第一卷的书名Du côté de chez Swann,则略带方言的色彩(普鲁斯特在信中提到过这一点),而且给人以动态的感觉,把话说全了有点像“咱们上斯万家那边去嘞”。
一般人多说此书的心理描写、意识流,但我觉得普鲁斯特描写的世界,比心灵世界要大。是的,他不写重大事件,但他写世态,写哲理,写人物(不仅仅写心理),写大自然,写椴花茶这样的“静物”。他用他的心去写这一切,他常爱说:allons plus loin(我得走得更远些)。一个对象,一个主题,一幕场景,一段分析,他都要“走”到最远,“走”到尽可能深处才歇手。玛德莱娜小蛋糕,凡特伊的奏鸣曲,临睡前妈妈的吻,斯万的嫉妒,无一不是如此。到了最远,笔下的一切就都变得鲜活,变得永恒了。
他的文字,看似信马由缰,多从句,多插入语,多宕开一笔。但看一下他那些一改再改,改得面目全非,甚至整段整段删去,反反复复重写的手稿和校样,我们就会知道什么叫惨淡经营,就会领悟艺术这个词的份量了。这样的惨淡经营,这样沉甸甸的份量,使翻译成为一个既痛苦又愉悦的过程。此刻面前放着时报的版本(台湾时报出版公司于2月份出了《去斯万家那边》的繁体字版),我随机翻开一页,那是年幼的马塞尔初见盖尔芒特夫人的一幕场景:
在这张由那个大鼻子和那双炯炯发光的眼睛留在我视觉中的脸庞上(也许在我还没来得及想到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是德·盖尔芒特夫人的那会儿,这张脸庞就跑了进来,留下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在这个全新的、不再改变的形象上,我试图附着一个观念:“她是德·盖尔芒特夫人,”可就是没法让它跟这个形象吻合在一起,好比两张圆盘的中心怎么也对不在一起似的……而且——哦,人类的视线是多么奇妙,多么不受羁束,它被一根又松又长、能够任意延伸的线一头拴在脸上,却又可以远远地离开这张脸四处游荡!——德·盖尔芒特夫人坐在那个后殿的先人墓石上,她的视线在四下里转悠,沿着教堂的一根根柱子移过去,甚至有如一道在中殿里徜徉的阳光那般,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不过这道阳光在我接受它的抚爱的时候,似乎是意识到这一点的。
我依稀回忆起,作者所表达的感受,我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感觉到的,我是磕磕绊绊地走近过去,慢慢地、用心地让“两张圆盘的中心”尽可能地对在一起的。最先疾笔写在纸上的“第一印象”,往往被涂改得像张大花脸,然后正襟危坐在电脑前边想边改边打字,这是个让感觉变得清晰起来,变得尽可能接近我所理解的普鲁斯特的过程。
这个过程,也凝聚着朋友们的心血。我印象最深的是“贡布雷”第二部分开头那句:
从十法里外的火车上望去,看到的仅是一座教堂,这就是贡布雷,在向远方宣告它的存在,诉说它的风致。
起初,我是这样译的:“……看到的仅仅是一座教堂,这座教堂概括了整个城市,代表了它,……”。王安忆在看初稿时,建议把“这座教堂概括了整个城市,代表了它”改为“这就是贡布雷”。这一改,我顿时觉得“圆盘的中心”对近了。
张文江和涂卫群自始至终提灯照明般地披阅译文初稿并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如今,张文江病重住院。望着他术后瘦削的脸,我在心里默祷他早日康复,再一起追寻逝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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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百个理由不该在北京生活,为什么还在这?

有一百个理由不该在北京生活,为什么还在这?
陈冠中

你以为外地人批评北京,北京人会翻脸,我的旁听经验不是这样,反是北京人说得比谁都凶。

一个很大的可能性是,那人也不认自己是北京人,只是住在京,哪怕住了五年、五十年。京中某些时髦圈里,北京人反是少数,所以就算碰上一个在北京生的——不论是历代住皇城根四合院的原住民,还是1949年后进京住大院的第二代——她也会懒得争辩,只有在没旁人的时候,才会对我这种不属于主要矛盾、弄不清楚状况的港胞,数落一下现在城里大多没品位的外地人。

一个总印象是,各种在北京的人,都对北京有不满,但偏要在这。

我想,有人批评台北,台北市人会喊冤;外人弹香港,港人唔顺气。港台还停留在爱被人捧的阶段,反而,北京人最酷,像纽约人,捧她丑她都不当作一回事。

北京已经超过宽容,而是反客为主。同是热点移民城市,广州和上海当地人的主体性仍很强。在北京,人口统计上老北京早就是少数民族。或许,北京是中国最早深圳化的城。

不要以为卷舌的出租车师傅代表人——他们许多是城郊来的,所以不认得城里你要去的地点。

文化朋友于奇说,北京不是为北京人而设的。首都有自己发展的轨迹,由不得只照顾北京人。譬如说,提到北京,有人想起政治,那说的可是中央政府,来自五湖四海,而北京人多是在北京市政府。新的象征一如西北角的海淀(含中关村和各重点大学),是大学生亚文化旺盛的地方,然越是精英的大学,越多各地农民子弟;二如时尚的东区包括三里屯使馆区,代表人物是外商、海归和八面四方涌至的生猛白领。现在,还加上奥运……

在京的外地人来得久来得不久、活得好活得不好、有三证没三证,都不自认北京人,并且会强调自己是外地来的、原籍哪里。

1949年后进京的第一代,因为口音,不好意思自称北京人,要到了土生土长,口调完全北京化的第二、三代,才以北京人自居。

杨东平几年前的经典《城市季风》说,“土著”老北京受旗人濡染,故温文尔雅,而一九四九年后进京的新北京人则干大事。若以杨的分法,改革开放后才来的可算是新新北京人。不过,身份认同上,只有土著和进京第二、三代才会毫不犹疑地自称北京人,说明北京人这个专利词代表着多么鲜明的族群——像犹太人,谁敢乱认?

其它,非北京口音的,不管住了多久,都是京漂。

北京人和京漂是绝配,共构北京的好风景。

我听说: 北京人有素质,外地人有能力;

北京人不为人先,外地人急功毛躁;北京人虚有其表,京漂成就了新北京。

北京人依旧自我感觉良好,男的都是爷,女的是大姐大。

在一个被占领的城市里,变了少数民族后,还活得有优越感,才叫自信,显出北京人底气之厚。同时,也可推想外来统治者非等闲之辈。

北京就是一个小的中国。那也真够杂。

对我来说,够杂是住在北京的一个理由:随时冒出意想不到的人物,品种匪夷所思而独特性高。

北京的卧虎藏龙,是要你找半天(北京门牌迷糊),走小巷摸至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里一幢没卖相的无名平房,推开一扇窄窄的破门进去才发觉里面都是宝。

北京连老外都特杂,使馆的、通讯社的、外企的、亚非拉的、不懂中文的华裔、旅行团游客、背囊游客。还有一变种,即在北京混之有年、嬉嬉的痞痞的、操普通话的老外。

痞老外红须绿眼,散住菊儿胡同之类民居,每天在胡同区进出,老北京见怪不怪,因此态度也不亢不卑,特令痞老外舒服。

北京就是自在。

同样道理,不管你是留长发或刮光头,穿不称身或不熨的衣服,风格不配套颜色不对称,裤脚一高一低,招摇过市,也只有在北京才如此不显眼。

光是这点我看北京已足以把上海比下去,继续守护前沿文化的火炬,吸引一代又一代的底层另类青年扑过来,等看到亮。

文化前辈沈昌文说,进京的上海人特别可爱,潜台词是不是留守在沪的上海人有所欠缺?

上海人要明白,到北京,没人看你的衣服。一指你在北京穿衣服没压力,二指北京人种太杂,审美标准如无轨电车,没人懂解读你那身时装。跟潮流的上海人,香港人才是你的同种。

当然,也可能是北京街道暗,弄不好白天刮风又污染,谁看得到。

(北京创意产业圈里人其实也在乎外表,重点是要不像白领和不穿权服power dress,除此外百无禁忌,可暂称之为折衷主义的“北京滚乱取”——Beijing Grunge。)

北京生活的好处,要是正经又具体,数出十个都不容易,我看过一些中外报刊做过类似专题,说来说去都没什么,如果只有这些理由,我今天应还留在香港九龙尖沙咀。

但找一百个不该在北京生活的理由,却容易多了,随便找些京漂聊就有。而且,一个不能活的理由听起来都颇严重,例如男的不爱洗头发,女的三十岁开始有皱纹,之后仪态身型就大姐大化。

更有些理由直让你想立即撤,如沙漠化,沙尘暴,脏,空气不好,干到触电,干坏皮肤,缺水,塞车塞车塞车,开车的人没有小路让大路的路权概念,出租车司机不认路但会绕路,出租车特窄特脏(我干嘛老说出租车),晚上街道暗——就算自称中央商业区的朝阳区也暗,有闷棍匪,少通宵便利店,东西粗糙,到处都在拆,不该拆也拆,整北京像个大地盘,房价比上海还贵,契税高,买房政策为难外地人,建筑没意思,没有像样的老洋房,旧民房特破,90年代还戴古装大帽子,新完成的地标建筑又土又大,真不知道容积率怎搞下来——这点京不如沪,甚至不及近年的鹏城和穗。但,大家还是在北京。

且不说各级政府承诺了许多未来的改进,首先,东西比从前好吃多了。十年前北京人不会烧菜,出去吃则只有暴发高价和难吃两种,十年后北京人还是不会烧菜,但外面的选择也够多了。东西好吃之后,一百个不好可以暂放一边。

(且不说时髦食肆可买到比港台影院还快的《哈利波特》DVD,而在同一批光盘里有我那个年代的黑白欧洲艺术片。)

北京有了人间的基本生存条件后,混劲就来了。

对搞创意产业的人来说,混是很重要的——混的场,在商业市场和艺术自主场之中间,让创意人可以回旋,休养生息,赚点外快,左右逢源,帖这铁那,互相揣摩,伺机出击。到了北京才知道天地有混然之气。文化生态上,北京最像纽约——创意文化以外,纽约更像上海。

北京虽不是港台那种不设防城市,却比其它大陆城市更多元。

跟许多港台人士的想象相反,其实北京的自由空间大。

所以够杂,所以能混。

像这样那样的人,还能去哪?只能在北京。

一个理由就够了。

京漂摇滚诗人刘辉:“因为诗歌,我花枝招展;因为快乐,我疯疯颠颠;因为自由,我丧失家园;因为理想,我不会改变。”

更何况有人说,北京确是可爱,因为每次有文艺演出,一些其貌不扬不洗发的男士,身旁都有美女相陪。汉子有市场,说明北京浪漫不死。当然,事实并不尽然,北京现在也跟全国看齐,吸引尖果的最高效方法是钱,但如果你没钱,在北京还不致绝望,最好是做老外,但如果你不是老外,可以试试做艺术家。

当全国都在比钱的时候,北京还有人整天在比谁牛。

那,北京就算有再多不是,还是有意思。

所以,听王朔的话,拧巴。

抱愤青心态,过小资生活。

外表雅痞,内心嬉痞——倒过来也行。

纯雅痞最终将归属上海,喜欢北京的多少混点嬉痞。

比起中产,多一份不甘心的不安分;比起美国波波士,要么更颓废,要么更有气——是为北京“拧巴族”。

只要这些人不都跑去云南大理,北京继续有趣。

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你大概是另外一种人。又如果你本来不是在北京的,很可能你跟我一样,来北京有三个理由,为了学习,为了事业,为了理想,用白话说是为名为利为权。不要小看这三个理由,你心里明白,只有北京能给你这样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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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

假期周一正式开始,跟每个假期一样,伴随着茫然的情绪,无所事事地一天天真快。

去昆明待几天。从周一开始,订票订酒店,补胶卷办临时身份证。今天出发,15号回